计划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一、办理时间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时间根据女性的年龄和生育情况而定。具体要求如下:

女方需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及以上)。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二、办理流程根据生育子女的数量,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流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生育第一个子女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若无工作单位,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领取。填写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由夫妻双方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至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计划生育服务证》将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并交由申请人保存。2. 生育第二个子女按照办理第一个子女《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程序进行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三、所需资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领证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母子保健手册)。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四、有效期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有效期通常为1.5年。

五、注意事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时,请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以免因资料不完整而耽误办理进程。此外,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要求,避免因政策差异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结论计划生育服务证是生育管理的重要凭证,办理时需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资料齐全,以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nhc.gov.cn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文件(如各省市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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